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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因网游行凶 专家呼吁游戏分级

11日,安徽省合肥市两名少年因沉浸网络游戏,以“练胆”“刺激”为由,行凶杀人焚尸,引发舆论轩然大波。近年来,网游盛行,以致未成年人沉浸其中并在现实中实施暴力犯罪,已给有关部门敲响警钟。专家呼吁,应实行游戏分级,并探究监护人培训机制。11日发生在安徽省合肥市的故意杀人焚尸案,犯罪嫌疑人李某(男,18岁,河南郑州市人)和吴某(男,16岁,肥西县人)的杀人动机,竟然是沉浸网游,寻求刺激。作案后,两人用酒精作为助燃物,纵火焚尸后逃离现场。

两少年因网游杀人

经审讯,二人对杀人焚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办案民警介绍,吴某是合肥某专业技术学院的2015级新生,长期沉浸于网游不能自拔,久而久之形成了暴力、冲动的个性,甚至产生了效仿游戏中砍杀人的想法。李某则是吴某通过网游结交的“好友”,两人相约在合肥杀人“练胆”“找刺激”。在案发现场,二人留下的“绝杀”“修罗”“摩羯”等文字,也是他们在网络游戏中使用的代号。

如此“游戏杀人”,引发网友热烈议论。网友@蓝殷不虏在微博中说,“网络暴力开始向现实传播,未成年人辨别是非的能力有限,游戏制作方是否应该冷思考?”

记者在梳理近年发生的未成年人恶性案件后发现,此次发生在合肥的惨案并非孤例。2012年,辽宁17岁少年连杀9人,当天的穿着似网络游戏《穿越火线》的装扮;2013年8月,两个湘西少年因受网游影响,一个未成年,一个刚满18岁,欠下7条命债;2014年2月,湖南14岁少年在网吧将其父杀害,他平常爱玩“杀人游戏”……

网瘾成未成年人犯罪主因

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国25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超过三成。

记者了解到,沉浸网游不能自拔,成为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因。被称为“电子海洛因”的网络游戏容易使人,尤其是未成年人上瘾。青少年沉浸其中,会逐渐形成双重人格,严重者甚至会丧失现实感和自我意识,难以分辨现实与虚拟世界。

据悉,日本学者曾对4到20岁的青少年玩电脑游戏的脑波进行测试后发现,如果每周玩电子游戏4至6次,每次2至7小时,在不玩游戏时基本测不出脑波的变化。这被称为典型的游戏脑型,其恶果是令人喜怒无常,记忆力衰退,分不清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误把自己在游戏中的虚拟身份与行为方式当成现实存在,从而无法对在现实生活中的角色产生明晰的认识。

网游中的暴力,更是诱发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重要因素。中华全国未成年人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姚炜耀告诉记者,目前很多流行的网游中打斗场面很多,游戏开发商也多以此为卖点;这类搏杀枪击类的网游充满了血腥和暴力,无形中满足了未成年人在现实生活中无法获得的刺激,也在悄无声息的改变着他们的思维与行为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接纳未成年人会被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然而,仍有不少网吧经营者“险中求财”,只求经济利益,对未成年人出入视而不见。

与此同时,监护人的缺位,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很多家长不懂得孩子需要的是什么。殊不知,孩子需要的是孤独时的陪伴与无助时的引导。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缺乏关爱,久而久之,会让网游成了未成年人宣泄不满的途径。

游戏要分级 监护人需培训

随着社会发展,未成年人面临的诱惑也日渐增多,网络游戏引发的暴力犯罪需要社会多方协同才能解决。不少专家表示,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要尽快出台游戏分级相关机制,民政部门可以考虑探究监护人培训机制,让父母在孩子成长的不同阶段接受相关培训。

姚炜耀表示,目前国内的网游不分年龄,男女老少通吃,必然会引发部分人群的过敏,游戏的分级制度亟需提上日程。“依据年龄对游戏进行分级,在分级过程中不能一刀切地分为‘成年’与‘未成年’;细分过程也需要中小学的参与,未成年人需要适龄化的游戏。”姚炜耀说。

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徐瑄告诉记者,目前很多中小学法制教育缺位,“班主任只看成绩,家长只看升学”的畸形教育观,使得孩子根本不懂法为何物,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亟需完善。

姚炜耀建议,民政部门可探究建立监护人培训机制,父母可以在孩子不同的年龄段接受适龄的家庭教育培训。孩子沉浸网游,不少家长不是骂就是打,方法失当;通过培训,相关部门可以向家长传授引导方法,减少甚至避免悲剧的发生。

不少专家建议,社会需协同推进,完善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以及爱的教育,以抑制孩子的非理性冲动,引导他们走上健康成长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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