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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天使投资的风险不能由政府承担

要加强对科技新兴产业的扶持,不能拿公帑为天使投资风险埋单,而应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鼓励更多有限合伙制的风投基金进入。为了鼓励创业创新,为了培育创
投市场,上海市有关部门真的拼了。1月25日上海发布《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对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项目所发生的投资损
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60%给予补偿。

该消息甫一传出,已经在创业或者准备“下海”的创业者们,都开玩笑说:“我们快去上海吧。”就舆情风向看,这一看似对创业者和天使投资机构的重大利好,引来了公众的担忧:这难道不是拿纳税人的钱来冒险吗?

天使投资的最大特点,就是高回报高风险。所谓“十个项目九个垮,一个成功赚大钱”。现实中,有些人往往对天使投资有一种误读,就是过于聚焦于少数天使投资机构动辄数十倍甚至更高回报的成功案例,而忽视了其背后可能有一大批率先倒下的早夭企业。这也是天使投资尤其是种子期投资的必然考验。在种子期,初创企业往往还只有一个概念,什么都没开始;或者刚开始运营,产品还没有研发成功;或者产品研发出来,没有大规模推向市场。这其中,无论是概念是否能从理论转化为实际运用,还是产品研发团队能否真正配套,以及产品与市场对接后,最终抓得住受众痛点与否,任何一个环节的错配,都可能决定初创企业的命运,是能顺利进入A轮融资,还是早早地凋谢。

也正因为如此,天使投资必须是纯粹的市场化行为,是风投机构在无数创业者中一遍又一遍地筛选,最终少数幸运者获得天使轮融资。然而,每当进入下一轮融资前,还会有相当高比例的初创企业忽然死亡。通过如此残酷的优胜劣汰,才能确保百分之几的企业走向独角兽。

天使投资的风险不能由当局兜底。一旦出现所谓低门槛的“风险包干制”,可能反向刺激一大批本来达不到天使投资要求的初创企业,混入了天使轮融资的行列中。因为风险被转嫁到了当局,天使投资机构等于拿纳税人的钱来试错。一旦成功,获利者是天使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反之,失败者则变成了为此无辜埋单的民众。

更为糟糕的是,这对于天使投资市场本身也是不利的。它释放出扭曲的投资引导信号,让天使投资机构可能会放松对于初创企业的筛选标准,在融资、投资、管理、退出四个阶段,都会出现不同主体的价值观冲突和更高风险。比如,上海市为了减少种子期风投的损失,是否对种子项目的筛选主导权会有所影响?然后进一步介入到企业的具体运营管理?最终在退出机制上,关于收益分享,也和风投机构、创业者之间发生矛盾?这在以往当局投资的许多领域,都曾经屡屡发生。比如前几年的动漫产业扶持热中,就出现了由于实施申报制,部分企业资质造假,瞒报虚报的问题,也造成了个别地方当局介入过深,强行决定当地动漫产业走向的恶果,结果反而让这一产业泥沙俱下。

市场的归市场,当局的归当局,这是变革开放三十余年来中国收获的最大经验与教训。尤其是在天使投资这一特殊领域,地方当局更不要好心办了坏事,还是充分放手,让天使投资机构与创业者去自由联姻或“离婚”。地方当局如果真要加强对科技新兴产业的扶持,不妨借鉴国际通行经验,通过税收优惠,鼓励更多有限合伙制的风投基金进入,而不是拿公共财务做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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