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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谷歌和百度怎样成为善恶的两极

李彦宏厂长被百度通报批评并扣了奖金,究竟怎么了?2016 年 2 月 19 日,百度人力资源部的内部邮件被公开,至此,百度贴吧卖吧事件正式盖棺。百度做错了什么,连公司创始人都被内部批评?百度需要答复的问题远不止这一个。全文如下:

各位同学:

近期公司发生的贴吧事件,影响巨大、问题严重。公司高度重视、迅速整改、认真反思,彻底调查事件原因,严肃处理事件责任人。经公司研究决定,就本次事件的主要责任高管给予以下处罚:

贴吧事业部总经理陆复斌、原 CBG 主管 EStaff 兼贴吧事业部总经理王湛,管理失当、部署监控不到位,对此事件负有同等重要管理责任,决定给予通报批评、记大过处分、并扣除当年全额奖金。

EBG 及大市场体系主管 Estaff 张亚勤,CEO 李彦宏,对此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当年部分奖金。(其他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另行公告)

希望本次贴吧事件能让大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用户体验高于短期利润从来都是我们的信条。做任何事情,都要把我们的使命和价值观放在最前面。我们对那些为了短期 KPI 和一些收入指标伤害用户体验的行为 “零容忍”。让我们一起努力,找回百度产品的光荣与梦想,担负起我们的社会责任,不负百度作为中国互联网领军企业的地位和广大网民对我们的信任!

人力资源部

2016 年 2 月 19 日

Q1. 百度发生了什么被顶上风口浪尖?

百度旗下有一个社区服务叫百度贴吧,形式类似于论坛,以关键词为主题区分,比如著名的网络次文化发源地「李毅吧」,数码黑聚集地「WP7 吧」等等。随着贴吧的商业化进程,一些贴吧的管理权被卖给了利益相关的商家(比如「70 万卖舰 C 吧」事件,就是网页游戏「舰队 Collection」玩家聚集的「舰队 Collection 吧」被卖给了盗版私服「舰娘国服」)。而百度最终被顶上封口浪尖,是因为以疾病为主题的「血友病吧」的管理权被卖给了自称「陕西医大血友病研究院院长」的刘陕西。但在卫生部医疗机构资格数据库中并不存在「陕西医大血友病研究院」、「西安新城医大医院」(刘陕西本人的主责执业地点)的任何记录。

Q2.贴吧原来是由谁管理的?

每个贴吧有特定的一些用户参与管理,这些用户在满足活跃度表现后提出申请,经百度同意后就获得管理权限,被称作「吧主」。每个贴吧可以有 3 个大吧主,拥有包括禁言和设定小吧主在内的最高管理权。 在大吧主之下还有若干小吧主(依照贴吧规模大小,通过向百度申请可得 10-20 名额)。小吧主拥有设定小编、删帖、禁言 1 天等在内的有限管理权,以辅助管理吧内事务;小吧主下还设有若干小编,依照不同的内容分为图片小编、视频小编、语音小编等,可以对吧内的帖子进行加精、上传整理相关资源等操作。贴吧对吧主的活跃度要求较高,需满足 1. 一个月内发帖+回复 >=110 2. 一个月签到 >=10 次,如果考核不达标将被撤职。而伴随着吧主权利而来的,也是部分灰色收入:配合品牌公关删帖,清除产品负面评论;在帖子中插入广告、发布软文,并且相关关键词还可直接跳转广告商网址。

Q3. 百度有没有权利卖吧?

2015 年是百度贴吧商业化元年,百度推行了贴吧合伙人制度。商家可以向百度申请认证,并交纳一定费用,即可成为「吧主」。由于这样的吧主通常都并未在贴吧内表现相应的活跃度和网友互动性,一般被称为「空降吧主」。 根据百度贴吧协议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贴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均属百度公司:

根据百度贴吧协议第三章 权利声明 第 20 条,用户在百度发表的任何内容,著作权都是归百度所有的:

根据百度用户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用户帐号的所有权归百度:

根据百度贴吧协议第二章第 10 条第 5 款,用户不得发布医院、医生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百度是一家租车公司,免费向用户提供停车场(贴吧)和车辆(用户 ID)。为了便于便利,百度把部分用户设为停车场(贴吧)的看门人(吧主),拥有开开罚单、引导泊车等权力。然后由于一些停车场(贴吧)环境比较好很多车友都在这里交流,于是有商家向百度付费,获得了这些停车场(贴吧)的管理权,在停车场里张贴一些广告,并且赶走说商家坏话的车友等。在百度所有的场合,使用百度所有的 ID 发表著作权属于百度的内容,然后被百度拿来换钱,这有什么不可以?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又没有违反百度的用户协议。你不乐意,不用百度的东西就是了啊。

Q4.为什么这次百度做错了?

但是总觉得哪里不对呢?如果真的可以这样理直气壮地赚钱,为什么百度要出来道歉、把被卖掉的血友病吧管理权还给原来的吧主?是的,你的直觉没有错。尽管这一切的发生百度都享有充分的所有权,但它却对无数参与其中的用户产生了影响,也就使得这个问题进入了公共空间的领域,这使得这个问题远远不再是「百度拿自己的所有物换钱」这么简单了。举个恶俗的例子,夫妻两人在家里吵为什么孩子长得像隔壁老王,那是别人的私事;但如果这场争吵发生在大马路上,尽管这还是私事,但却因为所处的公共空间而影响到了其别人,也就不仅仅是私事了。

Q5. 治病这件大事怎么和百度扯上关系的?

2001 年,我国加入 WTO,医疗服务市场也正式对外开放。此前长达 20 年的政策试水终于得到了生长的空间,但伴随着民营医疗机构的兴起,各种妖魔鬼怪也掺杂其中。而其中一伙财力雄厚的大佬,几乎把持了民营医院的半壁江山,因其多来自于福建莆田,也因此这些民营医院被称谓「莆田系」。

莆田系的手段相当简单:在国民搜索引擎百度中购买关键词,百度会在用户搜索这些关键词的结果中插入莆田系的网站(即所谓的竞价排名),从而引导消费者前去「就医」;医院还有专门的营销人员进行 SEO(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搜索引擎优化),让自家医院的名字出现在贴吧、百度问答、各种大小论坛等等,并且在用户搜索时可以显示在结果页的前面。不仅如此,莆田系还会定期搜索自己的负面新闻,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删除。购买相关疾病的贴吧管理权、删除负面帖子仅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

2009 年,百度因为搜索结果中插入广告受到广泛批评,进而推出了新的「凤巢」系统。这个系统仍然是竞价排名的改良版,不过至少会在付费结果下标注「推广」标志。简单地介绍竞价排名,就是多个商家可以竞拍同一个关键词下结果页条目的顺序,按照出价多少进行从上到下的排序。用户每点击一次对应的条目,百度就会从对应商家的账户中扣除掉相应的费用。这是百度的巨大收入来源。据《南方周末》2015 年初的报道称,莆田系医院占中国民营医院份额的 80% 以上,占百度收入的一半以上;而根据 36kr 的同期报道,莆田市委书记梁建勇曾公开表示「百度 2013 年 的广告总量是 260 亿元,莆田的民营医院在百度上就做了 120 亿元的广告」。

除了搜索和贴吧,百度还有一个重量级产品,就是百度百科。网友们自发在百度百科中建立各种条目,像百科全书一样网罗世间不断增长的知识。可悲的是,原本应该是公正无私地保存一切信息的百科,也被百度拿来换钱。商家向百度付费,即可获得更高的编辑权,为相关词条留下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并且清除自己的黑历史。

说到这里各位应该清楚,为什么在百度上搜索任何疾病相关的信息都完全不可靠了吧?如果家中有老人的话请提醒他们绝对不要相信百度,并为他们安装丁香医生 / 春雨医生之类的医疗信息类 App,引导他们前去那里寻找真正专业可靠的医疗信息。

Q6. 外国的月亮比较圆,还是天下乌鸦一般黑?

谈到互联网,无法避免的一个话题就是墙。这道从未被公开承认但在暗地里默默发挥作用的存在,将整个国内网民群体与国外的互联网世界隔离开来,也给各种本地化替代品带来了生存空间:搜索、百科、微博、社交网站等等等等。而同时,被圈养的中国网民也渐渐与世界脱节,反过来形成了独特的用户行为习惯,巩固了这些本地化替代品的生存空间。

提到墙的恶果,最先想到的一定会是全世界最大的搜索引擎 Google。那么 Google 在面对虚假医疗广告的时候是不是就一身正气呢?其实并不然。2011 年,FDA(美国药监局)通过钓鱼,确认尽管 Google 的广告系统 AdWord 设有对虚假医疗广告的限制,但仍有 Google 客服人员主动帮助虚假医疗广告绕过系统限制,进而开出了高达 5 亿美元的罚单,使得 Google 当季的利润一举下跌 22%。

如果你使用 Yahoo、微软必应(bing)等搜索引擎就可以看到,在某些中文关键词下也会出现同样的虚假医疗广告,和百度并无两样。不过有趣的是,当你架上 VPN 再在百度中进行同样的关键词搜索会发现,结果页面中的推广广告项消失了。这又说明了什么呢?

Q7. 为什么最该被关注的不应该是百度?

坐公交和地铁上班时,如果遇到老年人,你是可以不让座的,因为尊老爱幼只是一种道德原则,只能用于个人对自己的约束,而不能作为指导别人行为的原则。但如果你做的那个位置是爱心专座,那么你就有义务站起来给老人让座了,因为按照公共交通的相关规定,这个座位确实是优先向老弱病残孕乘客提供的。这是道德和法律的分野。法律的意义也正在于此:通过预先制定的条例形成对所有人的行为约束,并通过强制力保障其效力。而法的精神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法不禁止则通行”(注意这是对普通人来说的,对于军人等群体则是相反, “法不通行则禁止”)。这世界上的人和事不可能全部用法条一一定义,那么在法条之外,人就有行动的自由。这也是为什么前面我说「百度拿自己的所有物换钱有什么问题」的根据。

回到这个问题,为什么同样的关键词,在不同地点进行搜索时会得到不同的结果(比如在北京会被插入北京的医院广告,而在上海就会变成上海的,而如果是挂上 VPN 跳到海外,医院广告会彻底消失)?这就是你最常见、也应该是最痛恨的几个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搜索结果不予显示。

霍炬老师在他的文章《 你正在为互联网上的“免费”付出什么? 》(http://chuansong.me/n/1849146 )中放了这样一张图:

霍炬老师对这张图的说明是:

这张图上,根据世界各地区的用户数据保护法律严格程度,用 4 种颜色做了标记。从法律角度看这个问题,会对自己身处的环境有更深刻和清晰的认识。

  • 法律要求最高的,是欧洲大部分国家、加拿大、韩国和香港。

  • 其次,是美国、澳洲、新西兰、日本之类。

  • 再其次,是俄罗斯,墨西哥之类。

  • 最低的级别,中国、印度、巴基斯坦、土耳其、巴西…

这些数据保护法律规定了什么呢?各国具体内容不同,但大体是规定了服务方可以获取用户哪些信息,应该尽什么样的信息保管义务,以及一旦信息泄漏,如何惩罚。从地图上很容易看出来,中国用户处在一个隐私保护法律极度落后的地方。但同时,这又是一个公众互联网服务极其发达的国家,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地方,应该没有第二个了。严格的法律会让企业倾向于少收集非必要信息,以免承担过重的责罚,而宽松的法律下,能拿多少就拿多少,不要白不要。 

现在,你是否明白为什么国产 App 都那么肆无忌惮地使用权限了吗?而这也是上面那个问题的答案:当挂上 VPN 的时候,百度会认为搜索请求来自于国外,所以会乖乖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禁止这类虚假广告的显示。这并不是内外有别,只是一个企业严格遵守法律罢了。

所以问题的关键就来了:百度在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进行了贴吧的变现以及在搜索结果中插入虚假医疗广告等行为,那么我们应该关注的是:原本应该在这个时候对百度加以限制、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去哪了?

Q8. 行政手段才是解决百度吃人血馒头及同类问题的正确方法?

也不是。当行政手段过度干预市场的时候会带来怎样的恶果,看看骄横跋扈的三大国有运营商和奄奄一息被攥住氧气管的虚拟运营商就知道了。这也是为什么我反复强调不要把目光只盯着百度的原因。如果把所有的帐都算给百度,最终得到的结果很可能只是百度得到其咎由自取的罚款或整改(目前已经被国家网信办约谈),但这种治本不治本的方式并不会改善很多(现在血友病吧闹大了百度把管理权还回来了,可是高血压吧呢?疾病类其他 40% 被卖掉的吧呢?)。而更大的问题根源并不在百度身上,缺乏监管、野蛮生长的民营医院才是。百度自称有审核贴吧合作方的相关资质,那么是哪个部门在监督相关过程的呢?承包人已经是屡次被曝光的医骗,为何其行医资格仍然没有被吊销?其所在的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资质,又是谁在监管和规范呢? 如果有关部门能以百度卖吧事件为契机,推出新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和规范民营医院行为,才能真正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曾经有段时间,各种医疗广告在电视上频繁播出造成大量受害者,在国家颁布相关法律法规之后已经几乎不可见了,为什么这样的成功经验不推行到互联网领域呢?

莆田系在百度做推广,百度可以赚 20 亿,莆田系可以从骗来的患者身上赚到 100 亿,这些自然也会带来客观的税收。但这导致消费者延误治疗、加重病情,因为降低生产力带给国家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又有多少呢?更不用说最终的治疗重任还是要由国家医保来承担,这又会给整个医保系统带来多少不必要的损失呢?这种短利到底是不是合算,应该不难想清楚。

Q9. 有了法律法规就一劳永逸了吗?

震惊世界的 911 事件之后,美国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通过了爱国者法案,以律条的形式规定了在何种情况下,有关部门可以进行何种内容的监听,为执法部门赋予了监控人民隐私的权利。但在这之后,社会各界都在向外传达着更多思考的声音,努力把这头野兽保持在笼子里。

除了百度,还有没有其他搜索引擎?除了贴吧,还有没有其他社交网络?除了莆田系,还有没有其他民营医院?当一刀切的法律法规诞生后,其他并没有犯错的人也要跟着一并付出代价吗?时代在进步,人们也在成长,相应的,法律法规也需要不断调整、不断完善,才能在最大限度地打击错误行为的同时,留给正面力量足够的生长空间。中医里有一个有趣的词叫做「扶正匡邪」,就是说不仅要去除坏的,还要巩固好的,这样正气自然会压倒邪气。举个例子,那些抄袭设计的企业,其产品成本必然会低于原创设计的企业。当整个市场都充斥着抄袭和仿制品的时候,原创设计自然会举步维艰,进而形成恶性循环。在这个时候除了通过罚款手段增加抄袭的代价之外,还要通过鼓励原创的措施扶持正确的做法,让做的对的人有机会胜出,也就能够让真正好的东西胜出。

Q10. 自由是自律的反面?

《美国队长 2》讲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当世界面临着接连不断的危机和挑战,神盾局开始转变策略,通过强制力手段把犯罪扼杀在发生之前,而美队则完全无法赞同这种做法。这种预先把所有人当作罪犯的做法,也就假设了人们不具有改正、学习和成长的机会。没有人希望犯错,但正确的做法不是禁止犯错,而是鼓励人们做对的决定。 我们不应该害怕犯错,因为改变和创造的诞生离不开错误的教训和反思。算法是死的,但写算法的人是活的;法律是死的,但法律的生长和解读是活的。 正是因为我们作为人类的智能带来思考,思考带来选择,选择带来不同的未来,这不是作为主宰星球的物种所责无旁贷的吗?

在重罚和约束下表现出的自律并不是真的自律,因为当这些约束一旦消失的时候,这种迫于压力的自律也会随之失去效力。当人有作恶的自由却选择了行善,这才是真正的自律。 前面说 Google 被重罚 5 亿美元,后来呢?尽管 Google 已经在国内销声匿迹,但在世界范围内仍然不断进步着:

Google 在 2014 年屏蔽了 5 亿条虚假广告 

2015 年 Google 下架 7.8 億個惡意廣告

Q11. 百度是无辜的吗?

恰恰相反。当分清「无罪」和「无辜」两个概念以后,百度的真正问题就水落石出了。《明日世界》里说,当你只看到坏的一面的时候,自然就会走向坏的那一面,这是自证预言。奉行着「狼性文化」的百度把世界看作弱肉强食的丛林,自然会毫不犹豫地对弱者下口,最终带来共同毁灭的未来。有一则类似的鸡汤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代表善恶的两头狼不断斗争,而最终会获胜的是你喂给它肉的那个。而百度显然是喂养了错误的那头狼。

在给百度松绑之后,才能真正看出百度是怎样的企业。而占大陆搜索市场四分之三以上的百度,把国内的线上广告变成了什么样子呢?形式上,搜索结果中插推广,正常条目被商家把控,软文更是渗透到页面的每个角落;大大小小的牛皮癣,挡页面的漂浮广告(百度推广模块),还附带点关闭却被跳转效果;内容上,假医假药聚首,因为他们最壕,付得起单次点击最高 999 元人民币的高额推广费;金融诈骗其后,专坑对互联网知之甚少的百度用户。至于用户信息被贩卖、搜索了下卫生棉就接到医院无痛人流电话的事情已经是小儿科了。整个在线广告行业除了比低俗就是比恶劣,用户又怎么可能看得到像泰国和日本这样靠创意与人性取胜的好广告呢?

百度创始人李彦宏在贴吧 10 周年时说道,「贴吧最好的时代还没有来临,我保证大家会更加喜欢未来的贴吧。”」。在卖吧事件之后的内部信中又说:「我坚持认为我们的价值观是好的,是高尚的,我们是亿万中国人最主要的信息来源,能做到这一点归根到底是我们提供了对大家有价值的信息,并且让人们很容易获得。 」

是吗?

Q12. 你说百度差,有做得好的吗?

社区产品类,有一个小众社区叫做 V2EX,虽然是中文社区但服务器在美国(去年被墙后搬回国内)。V2EX 有两个鲜明的特点:1. 永不删帖 无论商家被怎样扒皮或者差评,这些记录会永远留在网站上成为黑历史,同样如果有人恶意评论,也会被反复打脸;2. 任何形式的内容发表,无论是发帖还是回复都要扣除积分,积分扣光就无法再发言。发帖之后如果有其别人参与用户,那么发帖人就可以赚回积分。这种机制保证了每个 ID 的每次表达都是有代价的,也就提醒用户发言要有价值、要可以促进交流和讨论。

百科产品类,世界上最大也是最先的在线百科——维基百科,是一个 org 结尾的非收益性组织。由全部网民共同参与编写知识图谱。虽然不足以作为学术功用,但对普通人了解世界已经足够可靠了。而维基百科为了保持其功利性,每年都会向浏览者募集捐助,而且仅限于个人用户捐助。对于企业送出的大额捐助维基百科会一概谢绝,以保证自己的公立性。而在每年结束的时候,维基百科都会发布各大机构的修改报告,其中美国白宫就因为频繁对多个条目进行修改而多次曝光。

在线广告类,自然是世界上最大的搜索引擎——Google 了。前段时间我在读《In The Plex: How Google Thinks, Works and Shapes Our Lives》,里面详细介绍了 Google 的在线广告服务 AdWord 和 AdSense 的诞生,非常有趣,强烈推荐大家自己阅读。我简单总结一下相关的重点:

1.Google 在迅速成长为索引了整个互联网的庞然大物的同时,还并没有任何收入方式。但在这样的压力下,创始人拉里 · 佩奇和谢尔盖 · 布林决定,Google 会像别的搜索引擎一样卖广告,但要同时重塑整个广告行业

2.Google 的广告模式和当时其他几家搜索引擎没什么不同,广告主购买关键词,用户在搜索这些关键词时广告会出现在结果项旁边,并且有明显的「赞助商推广」标志。不过不同的是,Google 受另外一家公司启发,使用了「竞价排名」的模式:不同广告主对同一个关键词报价,按照报价多少会依次出现在推广区域的第一到第三名。(这是 Google 和百度一个巨大的不同:后者的竞价排名是直接把广告链接混入正常结果内,直到凤巢系统推出后才带有不明显的推广字样)

3. 在此基础上,Google 还改良了这种模式。由于竞价是匿名的,因此常常会出现第一名报价 10 块然后发现第二名只报价 6 块觉得心疼的情况。而在 Google 的竞价系统中,报价只确定名次顺序,最终价格会调整为比后一名高一块(比如三名竞价者分别报价 10 元、6 元、2 元,那么他们最终需要支付的价格分别是 7 元、3 元、2 元)。这种策略大大改变了竞价者心态,使得他们敢于报出更高的价格。

4. 而最终的排名不仅仅受报价影响。Google 认为广告同样是一种信息,因此会根据广告内容与搜索的相关性来调整顺序,并且监控广告被点击的比例。比如同样竞价「润肤乳」,自制润肤乳的小商家、销售品牌润肤乳的在线商店和不卖润肤乳的度假村会依次拿到 1-3 的次序,尽管他们的报价高低顺序很可能恰好相反。而如果 Google 发现相关性很差的度假村广告点击率很低,那么它很有可能被撤下,或者需要以更高的价格才能留在上面。

Google 的这种策略鼓励了广告主将自己的广告与关键词变得更相关(而不仅仅是去蹭热门),并且保护良好的用户体验。这种用户 – 广告主 – Google 三方受益的良性模式带来了巨大成功,成为 Google 源源不断的收入来源。

对了,关于医疗广告,我截个图给你看:

由于 AdWord 仍然在中国正常运营(是的哟你没看错),所以在中国也有额外的要求:

所需的文件是「医疗机构营业执照」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两者都是必选项。也就是说,Google 至少可以保证,出现在 AdWord 中的医疗广告是有医疗服务资质的机构提出的,并且广告内容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那么问题又回到上面了:血友病吧的购买者是否是有医疗服务资质的机构呢?至少在卫生部的记录中是找不到的;而它想打的广告内容能不能通过有关部门的广告审核呢?(你猜)

有一部很受欢迎的美剧叫做 POI(Person of Interest),讲述两个人工智能的故事。一个人工智能在诞生之初,就被反复教育什么是善,被教育最宝贵的东西是人,最终成为了人类的守护神;而另一个人工智能则在一开始就被提供了无上的权限,变成了监控和统治人类的工具。很不幸的是,在季末的时候,善的人工智能全面败退,而恶的那个则开始统治人类。

很巧的是,这几乎是谷歌和百度的完美隐喻。同样是为组织信息而诞生的搜索引擎,一个在诞生之初就被创始人定下了「不作恶」的行为原则,另一个则获得了国家的扶持,变成了垄断人民信息获取入口的恶龙。而回望现实,谷歌在大陆几乎销声匿迹,百度则成为市场份额的霸主和绝对领导者,这实在是信息时代的悲哀。

Q13. 百度有保持现在这样的自由吗?

有一个叫 Agar.io 的小游戏,内容就是操纵一个圆到处走,不断吞噬其他小圆点从而变大。在小圆点密度不变的情况下,越大的圆,变大的速度就会越快,因为直径越大,行走相同的距离所吸收的圆点就越多。「穷者愈穷富者愈富」,这就是马太效应。

而在这种规律之下,越大的个体也理所应当承担越大的责任,因为他们的体量已经给他们带来了明显的优势。《蜘蛛侠》的核心就是这一点: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对商业社会进行道德审判是不妥当的,自然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去约束和制裁他们。但百度这样的大企业,也有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商业之外,游离在条条框框之间的自由,需要企业进行取舍和抉择。

信息有一个很特殊的特点,就是任何知道它的人实际上就拥有了它,这是与现实世界的实体物品截然不同的。也因此,构建在虚拟空间的线上社区也有其特殊性:通过分享和浏览,信息实现了事实上的所有权共有化,这也是百度贴吧乃至百度作为共联网公司无法摆脱的事实。版权法和用户协议所保护的只是用信息盈利的权益,但信息流通产生的影响,仍然需要百度以及所有互联网企业共同关注。

为什么互联网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因为它带来了远超之前所有时代的信息高速流通,而高速流通带来了高度的自洁能力。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很多谣言在相对更开放的微博上已经被广泛辟谣,但在封闭小圈子性质的朋友圈内还在被传得火热 。百度贴吧作为继承了中国互联网特色的毒瘤产品,百度以外的企业对它都是又爱又恨;爱它依托于事实垄断的百度搜索,可以轻松获得极高的用户活跃度;恨它的不透明变成信息黑洞,用正常手段不可能将流量从其中流出、导向别处。微博长文章至少只是把链接转为无法点击的纯文本(并且新的头条文章中链接已经可以点击了哦),贴吧则是直接封锁链接,才诞生了插表情、去掉链接头等重重鬼才的交流文化。

这世界上所有的东西最终都可以化作同一种东西,那就是信息;从课堂上和暗恋对象传纸条的心跳感觉,到床底鞋盒里的私房钱数额。信息有真假,也分有用和无用。广告的本质,其实是通过一定的手段,改变被广告信息的权重。这个原理,其实和搜索引擎别无二致。作为国内居事实垄断地位的百度,原本应该在广告这件事上有天然的优势,却落得今天这版人人喊打的境地,实在可悲。

而广告本身,原本应该是挖掘产品优势、连接合适受众的好事物,却在中国被逼的靠瞒、骗、坑为生,同样可悲。广告主深深厌恶受众的审美水平,却不得不迎合他们的「X 丝经济」;消费者深深厌恶广告的恶俗和低劣,却不得不依赖他们带来的「免费」。这种扭曲和离奇的关系,算是某种社会学的奇迹吧。

Q14. What can WE do to make it better?

回到医疗这件事上,中国面临的最严峻的医疗问题是什么?其实是医疗人员的配比。世界卫生组织有一个很重要的衡量医疗水平的指标,叫做每千人医生数,即每一千个人能均分到的医生数量。按照有关部门白皮书,我国在 2015 年每千人医生数已经达到了 2.9,与发达国家 3.6 的稳定值距离很近;但如果细分到某些类目,比如儿科医生,该指标就会骤降至 0.43 人,相当于 2300 名儿童才有一名医师。更严重的是,医护比例(医师与护理人员比例)仅为 1:1.4,离理想的 1:4 标准还有很大差距。更严峻的是,医疗行业的人才培养并不像其他行业一样可以大学五年快速培育,一名医生可能需要学习 + 实习长达 11 年才能成熟,而我国庞大的医疗从业人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生仅 45%,护士更仅仅只有 10%……

医疗行业的现状导致了医生很难有多余精力向患者补充相关知识,患者对于就医前后的相关医疗信息的需求得不到满足,不可避免地回滋生不信任感,从而加剧医患矛盾。而像百度贴吧这样的互联网企业更是推波助澜。在这个时候,仅仅要求处罚百度是完全不够。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消费者在餐厅吃饭因为卫生问题导致食物中毒,要求有关部门重罚事故餐厅就是解决之道、就能避免自己也遇到这种情况吗?显然不是。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推出法律法规、完善卫生监督制度才是治本之法不是么?

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医疗领域是极具潜力的市场,而他们的重点应该放在分担医疗信息普及的责任,将最准确的信息送到需要的人手上(以谷歌为例,搜索「抑郁症」等关键词时,结果首位是相关 NGO 的干预热线);同时利用互联网的便利和技术优势,简化就医流程、提高病人看病及医生问诊的效率,而非 “如何帮患者省钱”。

对于医院来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是第一位的,在保证真实、可靠的基本前提下向病人提供最及时的医疗服务;同时如果可以积极拥抱信息技术,与互联网企业建立合作,对医院医疗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病人就医体验的提升都是很有帮助的。

对于司法体系来说,百度卖吧时间暴露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缺,司法系统应该尽快反应, 完善、补强相关空缺,严惩违规行为,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对于媒体来说,连接司法、医疗和民众等各方是第一要义,帮助司法普及、帮助监督医疗、帮助民众发声,顺畅的沟通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而媒体在这其中意义重大。

最后,最重要的一切还是取决于我们,合起来被称作「民众」的群体。坚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拒绝道德审判,用关注的力量推动行业进步。如果说违法乱纪的互联网企业是妖魔鬼怪,而惩治他们的法律法规是玲珑宝塔,那法器的力量一定来自于民众对于法律的印象。我们越愿意相信法律、监督法律的制定和施行,法律就越能保护我们的切身利益。

百度卖吧事件,最终以百度归还血友病吧管理权告终。而更多网友抓现的被卖贴吧,则是匆匆抹成了默认模板。但风平浪静之后,它们会不会卷土重来呢?谁都无法保证。

除了疾病类贴吧,其他类目也并未幸免于难:钢琴吧、舰 C 吧相继易主,耳机吧也已经向多个品牌房出售。而对于大流量的贴吧,销售模式更是采纳了每年向商家收取租金的方式。流量变现是每一家互联网公司都会面临的问题,但社群却有其特殊性。一个理想的社区应该是这样的:投入更多时间和心血的用户理应获得更多权限,而管理者应该从中诞生;互联网公司有权在社区投放广告,但应给予管理者选择权,排除劣质的野鸡广告;部分广告收益应该用于回馈管理者,形成正向鼓励;商业内容(广告、软文、推广活动)应该与用户产生的非广告内容明显区分,并带有提示;普通用户应被赋予监督和举报权限,杜绝管理者的不良行为和低俗广告的漏网之鱼;等等等等。一个社区的价值取决于社区的活跃度,而倡导良性和高质内容的传播才是保护用户活性的正确方法。百度贴吧的行径无异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

互联网的第一原则,在我心中是这句话:Information wants to be free. 但其中的「Free」是指「自由流通」,从来就未曾是在中国市场被曲解的「免费」啊!参与一个社区的活动不应该保有主观获利的想法,但为社区管理付出心血的人获得一定收入是值得肯定和尊敬的事情,只是这应该全程透明,而非游走在晦涩地带。在用户逐渐成熟的今天,社区通过内容获益已经有很多成功先例(付费阅读完整内容、打赏作者抽成等),互联网企业切记急躁和急功近利啊。中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仅 2.5 年,中国集团企业的平均寿命仅 7-8 年,与欧美企业平均寿命 40 年、日本企业平均寿命 58 年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钱是让企业生存下来的保障,但只看着钱,真的能实现生存的持久恒远呢?

如果我们仅仅把目光放在百度身上,很可能会导致其他互联网企业的资本化尝试被连带打压;如果我们只把目光放到民营医院身上,医疗服务的水平发展也可能会停滞不前;而如果我们继续望向最底层的深渊,才能看见我们真正应该关心的问题: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监管整个过程,约束企业行为?而是否又有专业人士去与法律讨价还价,帮助其不断成长和完善,在约束错误行为再次发生的同时,不让任何正确的未来失去发生的可能?我们的媒体呢?有是否用中立公正的声音振聋发聩,让目光和阳光打亮每一个被忽视的角落?而我们自己,是否也坚持要求用正确的方式保护我们自己,而不是贪图「方便」和「容易」呢?

答案,从来都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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